遵义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将迎来四大变化
多彩贵州网讯 8月14日,遵义市2026年“8·15”全国生态日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在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法典第五十三条明确,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实施现场检查、查封扣押、代履行和行政处罚。该规定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的独立执法主体地位,将给全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带来权责更统一、职责更清晰、力量更融合、程序更规范四大变化。

权责更加统一,执法响应会更快。遵义山高谷深,部分企业、养殖场和环境风险点位位于偏远山区或省界、县界交界地带。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的处置窗口期极短。法典明确县级分局独立执法主体地位后,基层执法人员在发现违法线索的第一现场,即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直接开展证据固定、实施法定行政强制措施、启动案件办理,省去此前多层级报批、跨区域文书往返流转的环节,能够将生态环境问题最大限度处置在萌芽阶段,大幅压缩污染扩散的时间窗口,也让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诉求得到更及时的响应和处置。
职责更加清晰,市县协同会更顺。县级分局立足一线,依法承担日常监管和现场处置;市级部门将进一步聚焦统筹政策指导、规范监督检查、重大案件直办、跨区域纠纷协调等核心职能,推动市县两级权责清晰、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针对跨县、跨市乃至跨省的涉生态环境案件,遵义将严格依照法定的案件移送、异地协查、管辖协调等工作机制快速启动提级联动,实现案件线索、监测数据、执法资源全链条共享。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跨区域非法转运倾倒等突出问题,既可以顺向全流程追踪产废、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也可以逆向倒查追溯产废源头和全链条相关责任主体,真正形成“线索发现、源头追溯、依法处置、闭环整改”的完整执法链条。
力量更加融合,基层履职会更强。法律赋权之后,核心支撑在于有充足的人员力量、过硬的办案能力承接法定职责落地。我们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纵深推进“局队站合一”改革,统筹整合机关行政、综合执法、生态监测三支力量,推动人员编制、执法装备、技术服务资源全面向基层一线下沉。通过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岗位轮训和实战练兵,推动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快速监测、现场取证的实操技能,引导监测人员全面熟悉行政执法程序和证据规范要求。遇到复杂疑难案件时,实现执法人员与监测人员同步抵达现场、同步开展采样、同步固定涉案证据,大幅减少重复往返频次,彻底打通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直接转化为合法执法证据的快速通道,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的时效性、精准性和规范性。
程序更加规范,执法尺度会更准。法典施行并不意味着简单增加检查、加重处罚,而是要求依法精准执法。遵义将统一执法文书和办案流程,强化案卷评查和内部监督,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证据足、程序合、处置当。同时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坚持过罚相当,兼顾严监管与优服务。对首违轻微、及时整改的行为,优先采取提醒教育、指导整改等柔性措施,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下一步,遵义将抓紧做好执法事项、人员资格、文书流程和内部监督等衔接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赋权不越位、规范用权不错位、严格监督不缺位”的工作要求,真正把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生态环境治理的实际效能,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更加规范、公平、透明的执法营商环境,让群众身边的各类生态环境诉求得到更及时、更高效的响应处置。
主创:王信 姚腾
一审:余从源
二审:余 旭
三审:唐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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