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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建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09: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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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办监〔20256号)文件要求,需对新区环境空气质量连堰站点进行优化调整,搬迁、建设升级为“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建项目的承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建项目

2.项目内容: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智能站房(站房主体、电力设备、温湿度控制设备、防雷设备、安防设备、网络设备、自动控制单元)、配套站房其他服务(承重检测、比对监测、点位搬迁服务、电网预置服务)等,详见附表1

3.项目最高限价:47万元(大写:肆拾柒万元整)

4.完成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除无不可抗力因素外,40日内全部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公告及报名

1.本项目采购公告由采购人通过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zyepb.zunyi.gov.cn/通知公告栏公开发布,公告期3个工作日。

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2025311日至313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前往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开投大厦)1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125报名,报名截止时间313日下午173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3)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或承诺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属复印件的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采购评分组成:报价同类业绩、企业实力、实施方案、售后服务、项目人员情况及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和服务七项组成。

5.报名截止时间届满后,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少于3家,将视情况延长采购时间或终止采购程序。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318上午930

2.磋商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开投大厦)1132会议室

3.竞争性磋商: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成立磋商小组,按报名先后顺序分别与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限1次磋商),根据符合报价、同类业绩、企业实力、实施方案、售后服务、项目人员情况及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和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采购评分细则详见附表2

4.有关要求经报名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318上午930持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密封)至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开投大厦)1132会议室等待磋商。逾期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公告及合同签订

1.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人适时将采购结果通过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zyepb.zunyi.gov.cn/通知公告栏挂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人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文旭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1125

  话:15348505783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

          2025311

附表1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建项目采购清单.docx

附表2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建项目采购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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