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建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办监〔2025〕6号)文件要求,需对新区环境空气质量连堰站点进行优化调整,搬迁、建设升级为“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建项目的承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建项目。
2.项目内容: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智能站房(站房主体、电力设备、温湿度控制设备、防雷设备、安防设备、网络设备、自动控制单元)、配套站房其他服务(承重检测、比对监测、点位搬迁服务、电网预置服务)等,详见附表1。
3.项目最高限价:47万元(大写:肆拾柒万元整)
4.完成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除无不可抗力因素外,40日内全部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公告及报名
1.本项目采购公告由采购人通过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zyepb.zunyi.gov.cn/)“通知公告”栏公开发布,公告期3个工作日。
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1日至3月13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前往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开投大厦)1楼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125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3日下午17:3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3)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或承诺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属复印件的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采购评分组成:报价、同类业绩、企业实力、实施方案、售后服务、项目人员情况及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和服务七项组成。
5.报名截止时间届满后,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少于3家,将视情况延长采购时间或终止采购程序。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9:30。
2.磋商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开投大厦)1楼132会议室。
3.竞争性磋商: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成立磋商小组,按报名先后顺序分别与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限1次磋商),根据符合报价、同类业绩、企业实力、实施方案、售后服务、项目人员情况及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和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采购评分细则详见附表2。
4.有关要求:经报名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8日上午9:30前持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密封)至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开投大厦)1楼132会议室等待磋商。逾期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公告及合同签订
1.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人适时将采购结果通过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zyepb.zunyi.gov.cn/)“通知公告”栏挂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人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文旭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1楼125室
电 话:15348505783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
2025年3月11日
附表1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建项目采购清单.docx
附表2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建项目采购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