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遵义市15个区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采购公告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遵义市15个区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近期将组织实施“遵义市15个区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为做好相关政府采购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及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二、招标人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三贤北路9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遵义市15个区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总投资3671.94万元)”招标代理。
四、报名比选安排。
(1)报名地点。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五楼515室。
(2)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26日上午8:00至2025年4月3下午17:00。
(3)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时间。2025年4月 9日14:30。
五、报名要求。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贵州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单位。2017年以来未受到省级或者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有不良记录)。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与比选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及复印件;(2)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材料复印件;(3)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登记网页彩色截图;(4)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agency/blxwjlmd/)、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的信用查询彩色截图;(6)公司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记录或承诺函;(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上资料为复印件或截图的须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鲜章及法人印章(授权委托书及所有复印件由招标人收存),凡是纳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一律取销报名资格。
六、现场比选。参加现场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按评分细则,将比选文件(壹份、胶装)密封包封(包封封口处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鲜章)交由业主采购评审领导小组现场拆分并进行综合评分。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参加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中其它利益关系。
(二)代理范围: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
(三)通过审核符合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条件的单位不少于3家,少于3家时经本项目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后延长采购公告时限,原有符合报告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仍然有效,无需二次报名。
(四)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获得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机构自动放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选代理项目中标供应商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招标人不作补偿。本比选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对未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八、比选结果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拟参选代理项目的比选文件。招标人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见附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标代理机构满足相关项目比选内容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项目比选得分最高者确定为该项目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当两家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的得分相等时,由评审小组成员投票决定项目中选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将在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及时公布。
附件“遵义市15个区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联系人。姚 瑶 电话,15585052530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