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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遵e | @网民朋友们 下列网络行为我们要规范(二)

发布时间:2024-09-27 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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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遵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清朗遵e”网络空间治理工程,依法依规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自媒体”账号,现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我们一起规范下列网络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网上发布低俗恶搞和审丑卖惨信息类


案例1:网民李某发布审丑恶搞视频

网民李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多个低俗庸俗扮丑视频,以此博取流量,吸引关注,打造审丑人设,以装疯卖傻、恶俗行为等进行自我丑化,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网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并督促其下架相关不良视频,修改其账号名称,转变视频内容方向。

案例2:网民李某等3人发布低俗山歌视频


网民李某、牟某、张某在网络平台发布低俗媚俗山歌视频,传播低俗文化,以此博取流量,吸引关注,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网信部门联动文明办和属地对其教育引导,并督促其下架有关不良视频,修改账号名称,转变视频内容方向。

案例3:网民程某打造虚假人设无底线博取流量


网民程某在网络平台发布“乞讨”视频,并在直播中搞怪卖丑,打造“乞丐”人设,通过低俗炒作博取流量、吸引眼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网信部门指导属地对其进行了约谈提醒。



相关法律法规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七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以及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当我们被网络乱象带来困扰时,
请记住用我们良好的网络行为为互联网增添一份清绿!
广泛传播正能量,
自觉抵制网上不良行为,
提升网络素养,
不断提高对虚假信息和错误行为的鉴别力和斗争能力,
共同推动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
以时代新风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
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

@网民朋友们,律己以律人,也请您看到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有害信息时及时通过中央网信办“12377”平台、网络平台举报机制进行举报,也可拨打0851-28653449电话举报至遵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络关联你我他,文明规范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建设清朗、规范、文明、有序、温情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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